尊敬的委托人:您好!
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“中融资产-融创浩泽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”。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,于2016年8月3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,自该日起合同生效。本计划成立规模为7790万元人民币,根据4.6%的溢价受让率,本次受让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中新融邦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7447万份有限合伙份额。
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,将恪尽职守,履行诚实、信用、谨慎、有效管理的义务,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,强化管理,规范运作。
特此公告。
中融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16年8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