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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融资产 - 融慧开源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公告
尊敬的委托人:
您好!
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“中融资产-融慧开源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”。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,于 2015 年7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,自该日起合同生效。
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,将恪尽职守,履行诚实、信用、谨慎、有效管理的义务,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,强化管理,规范运作。
特此公告。
中融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15年7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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