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委托人:您好!
感谢您投资我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“中融资产-恒盈定增9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本资管计划”或“计划”),本资管计划于2016年5月16日成立,期限为24个月,于2018年5月16日终止。资产管理人已经与资产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清算小组,对本资管计划到期资产进行清算。
2018年11月28日,本资管计划收到“泰达宏利中新融创定向增发3号资产管理计划”划付的清算尾款44,939.95元,管理人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进行分配。
请委托人知悉。
再次感谢您对于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同时也欢迎您继续投资我司的资管产品,我们将勤勉尽职地为您提供优质服务。
中融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18年 11 月 28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