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融基金 | 中融信托
客户登录
主页 > 产品公告 >
尊敬的委托人:您好!
感谢您投资我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“中融资产-融慧开源37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”。现我公司特此告知本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,于2016年3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,自该日起合同生效。 我公司作为本计划的资产管理人,将恪尽职守,履行诚实、信用、谨慎、有效管理的义务,审慎处理计划的各项事务,强化管理,规范运作。
特此公告。
中融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16年3月9日
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,解决问题后我们会及时回复您,我们会对您的资料保密